| 三项成果 四种经验 五点启示 |
|
| 2007-12-09 21:44 文章来源:巫溪县贸易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我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圆满结束
2007年11月26日,县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会议由副县长华祖军同志主持,县贸易、公安、工商、畜牧、卫生、技监等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三项成果,四种经验,提出了五点启示。
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三项最显著的成果:一是按照市政府和市商委的要求,在较短的时间内,从9月初开始,到11月13日止,在城区范围内全面取缔了非法屠宰。二是从11月中旬开始,上市鲜肉全部实现检验、检疫“双章”,达到两个“100%”的要求,即上市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场,宾馆、超市、餐饮、食堂、学校等消费的生猪肉品100%来自定点屠宰场。三是从肉商到屠宰场,运行顺利,秩序井然,有效规范了生猪市场,有效确保了生猪食品安全。
有四方面的经验值得推广:
一是领导重视,统筹得当,取得显著成果。县上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整治方案,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以“打击一点,震慑一片”为基本原则,步调一致,全民宣传,步步紧逼,取得实效。10月30日,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了非法屠宰的经营户刘祖才和不法肉商向春居,起到了极大的震慑、教育和宣传作用;10月31日,县贸易局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全面捣毁了私屠乱宰设施,彻底铲除了私屠乱宰窝点;11月3日,卫生部门组织了对公共消费领域、消费市场的专项检查。11月13日以前,再次通过法律程序依法取缔了马镇坝的手工屠宰点。
二是部门配合协调,整治行动集中有力。从10月30日至11月13日,各执法单位在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打击了一部分非法肉商私屠乱宰的嚣张气焰,充分证明了只要各单位齐心协力,共同奋斗,在任务面前不回避矛盾,在政策原则面前不开口子,在办事中不打折扣,就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是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多管齐下。特别是10月30日晚的专项活动,处理得当,措施得体,一定程度上检验了我们各执法部门处理突发事件、防患事态恶化的能力。采取“一手抓打击、一方抓疏导”的原则,成功地对肉食商进行了三次沟通和协调对话,防止其产生侥幸心理和大众心理。 “一手抓教育,一手抓防患”,对消费领域进行了严格的检查和防患,从源头到终端进行了全面整治。
四是一手抓规范,一手抓监督。一是打击非法屠宰,整顿市场秩序;二是规范定点屠宰场,整顿其违规违纪行为,包括制定服务公约,价格上墙,由贸易局派驻场代表,促使转变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多环节、多层面进行,在较短时间内取得实效。三是在打击少数人,教育多数人,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
五点启示,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生猪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私屠乱宰的行为为什么如此嚣张?私屠乱宰的现象为什么总是死灰复燃?这实际上是要求我们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严格按照503号令的特别规定,建立正常的防患机制,一露头就应该打击,以防范于未然。
二是查处整治食品安全的手段需要进一步改进。一些行业标准,检测手段都应掌握。从猪肉延伸到农产品、食品、水产品、蔬菜、酒类,各单位一些基本的检测设备应当购置,为执法行动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执法能力需要继续提高。涉及到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比较多,一些基本规则应该有效掌握,注重宣传,注重执法,定期培训执法人员,提高应对新的执法形势的能力。
四是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机制。出现问题需要解决及时,一旦形成气候,必将增大整治难度,增加执法成本。
五是专项整治工作需要进一步延伸到乡镇。国务院提出的“两个100%、一个95%”,在城镇达到了,但在乡镇,离达到95%进点屠宰率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乡镇生猪屠宰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