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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07-11-29 13:49  文章来源:巫溪县贸易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重庆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从9月初开始,经过近3个月的努力工作,对全县猪肉质量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并且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现就我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组织机构,保障了专项整治顺利进行。
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都高度重视我县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在全国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为保障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贸易、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席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提出了切实有效的措施。一是提出在整治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本县专项整治要求和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实际,专项整治目标的重点是打击和取剔城区范围内的私屠乱宰窝点,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秩序;二是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到位,特别是强调县商贸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猪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三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铲除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滋生的土壤;四是有关部门在源头、加工、流通、消费环节建立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 加大了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
运用标语、横幅、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并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积极营造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氛围。
(二)确定整治内容,强化整改落实。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由贸易局牵头,联合县工商局、卫生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公安局组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整治内容,确保了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检查了屠宰厂(点)设置情况;二是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生产条件;三是检查定点屠宰企业管理情况;四是检查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品质;五是严厉打击私屠滥宰不法行为;六是严查屠宰企业的违规行为。
三、专项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在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活动中,县贸易局联合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坚决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打击的力度和持续性,采取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防打机制以及灵活多变、全方位、高强度的打击手段,加大对顽固私宰窝点的打击力度。
1、广泛宣传国家的生猪食品安全政策。县贸易局制定了《全县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宣传车大力宣传国务院503号令的特别规定和《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县贸易局、工商局、畜牧局、物价局、公安局还联合发布了《规范生猪产品市场秩序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通告》,积极营造了食品安全氛围。
2、抓好源头,清除窝点,严格准入把关。一是认真抓好正规肉类屠宰厂的监督管理工作,对隆耀定点屠宰厂进行了全面复查,严把屠宰厂市场主体资格准入关。二是大力查处取缔私屠滥宰窝点,防止未经检验检疫的病害肉类进入市场流通。确立了私宰点“见一个查一个,举报一个查一个,查一个依法取缔一个”的原则,县贸易局会同工商、公安等有关部门,多次开展对私宰窝点的打击行动,进一步加大对私屠滥宰窝点的打击力度。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根据国务院第503号令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商委发〔2007〕215号)精神,县贸易局联合工商、公安、畜牧等单位分别于今年7月13日、9月25日、10月30日和11月1日,共同开展了四次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了设在赵家坝和家家乐食品有限公司内的私屠乱宰窝点,查封暂扣了南门湾市场未经检验检疫的私屠滥宰的26头生猪肉品共1965.5公斤。这对严厉打击私屠乱宰等违法行为、规范生猪产品市场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4、为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还采取了以下有效的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了对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县贸易局已派出专门的驻场代表对其实行全程监管;二是推行随附单制度,严格检验和检疫手续,防止病死猪肉流入市场;三是定点屠宰场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服务费,严禁随意涨价和加收其它服务费用;四是进一步加强对全县中心乡镇的生猪定点屠宰过渡点的行业管理。
四、专项整治工作中的一些显著特点
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加强定点屠宰场(点)监管,打击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值得总结、借鉴和推广。主要工作特点有:
(一)开展专项行动迅速果断。2007年9月25日和10月30日,由贸易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两次全县统一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的生猪私宰窝点进行“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顽固私宰点,全县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打击取缔私宰窝点2个,查获私宰生猪26头、私宰肉近2000公斤,对顶风违法的家家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刘祖才和不法肉商向春居进行了刑事拘留。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声势浩大,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病死猪交易违法行为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有效地遏制了私宰肉、病害肉进入流通、消费环节。
(二)注重采取两手策约。在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违法行为的同时,11月15日,经过县贸易、工商、公安等部门的共同努力,克服重重困难,通过法律手段,依法取剔了不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镇泉生猪定点屠宰场,为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打了一个漂亮的收尾战。
(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对猪肉经营实行市场主体准入制度、“协议准入”制度、“强制退出”制度和“挂牌经营”制度和落实市场开办者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度等“五项制度”,并由工商部门在市场内公示每日市场巡查情况、经营户违章情况、处罚结果等。
( 四)制度建设趋于完善。制定定点屠宰厂、场(点)检查制度,将检查工作制度化,强化对定点屠宰厂、场(点)的监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够平衡。人民群众对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不甚了解,县贸易局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抓得很紧,行动迅速,但有少数相关单位工作开展不平衡。
(二)部门信息沟通配合不够。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工作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和肉食品加工点的检查力度不够,对使用猪肉来自定点屠宰场的底数不完全清楚。
(三)屠宰厂 “清洁工程”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屠宰厂、场(点)“清洁工程”检查督促不到位,脏、乱、差现象仍然存在。
(四)乡镇的进点屠宰率不够,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95%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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